从视频女发布的原视频中,她说,自己叫了代驾回家,结果被代驾司机撞倒了。当时,据视频女说,当时她被撞了,自己坐在地上20分钟,“我都跟司机说我没事”,但是司机没有扶她起来,而且还跟周围的人解释,说没关系,”我也说没关系”。
但是由于自己坐在地上20分钟,司机却没有扶她。视频女生气了,她对司机说“要嘛你扶我,要嘛你给我$5000,要嘛送我去医院“。于是司机送她去了医院。
视频女说,到了医院之后,“让我在这儿严重地等了三四个小时”。她在视频里说,我当时跟司机说,“你一女的大晚上开代驾,挺不容易的,你撞了我的这事,你不用负责,你不用管”,我说,我放过你,你没事,你不用担心你”。“结果,20分钟司机都在给周围的男的解释,说她自己说没事了,我听了自然就生气啊”。
视频女接着说,”她是前行撞我,不是后退,她是故意。”
在医院时,视频女等了三四个小时。后来有人报警,说视频女向医院员工爆粗口。警察随后到场。有穿着制服的,有穿着便衣的,都挂着证件。
警察向视频女询问,“刚才你对护士骂粗话是吗”;视频女第一句话答“我对她骂了怎么了?因为他说我TMD不是新加坡人,没有新加坡身份,没有资格在新加坡看病。这全部是他亲口说的。我们当面对峙。”
警察不断询问“你有没有对护士爆粗口”,视频女说“我在这三个小时我都没看上病”。
警察再问“你有没有对护士爆粗口”,视频女答“你问护士啊”。警察说,护士说有。视频女答“他觉得有就有呗”。
警察又问“所以你说有吗?” 视频女说:“你猜。”
警察说:“我不需要猜。我现在问你,有没有?” 视频女答:“你随便猜”。
警察又一次问:“有没有?” 视频女答:“你愿意猜就猜。”
视频女一直拒绝回答”有没有爆粗口“的询问,然后要求去警局,而且要把代驾司机一起叫去。
警察说,我们是来调查你有无对护士爆粗口的事,交通事故有交警管,不是我们管。你录好”有无爆粗口“的口供,看了医生,你可以去警局就交通事故的事报警。
视频女要求现在就去警局,原因是“我的脚被撞了,三个小时都没看上医生。”
警察问:“你要求去警局,是去看警察还是看医生?” 视频女说:“我当然是要警察主持我这个事。”
视频女在后续微博中说,怕被诱供做出对自己不利、对代驾司机有利的口供。但实际上,警察一直跟她说,自己是来调查“有无爆粗口“一事,不是调查车祸责任。不知为何视频女认为是在诱供。
再说,警察问的很清楚,只有一句话“有无爆粗口“。一般来说,有就是有,没有就直接回答没有。这么简单的事,谈不上诱供。
之后,视频女伸手去翻警察的证件,警察阻止,视频女说“你的身份为什么不能公开给所有人看,让所有人都看到。”
警察说,没有必要公开自己的身份。现在制服警察站在这里,完全可以证明自己就是调查官,“我只问你有没有爆粗口。” 视频女说:“这事跟你有什么关系”。再之后,视频女又要求上警局,后来又改口要看医生。
然后,视频女重复,”我在医院等了三个小时“。警察反问:“你等了三个小时就可以向护士爆粗口吗?” 这时,视频女说,“你们原本应该调查的是车把我撞了的事。”
警察再次解释,这是交警的事,你可以去报警,现在处理的是你有没有爆粗口的事。这时,视频女忽然说,“我怀疑那个撞我的人是故意杀人。”
警察问她有无证据。视频女说:“因为我没死,所以我没有证据。” 然后忽然高声大喊:”如果我死了,你们是不是就有证据了?!你们是怎么办事的?!“
她拒绝回答调查官的问题,还叫她调监控。
警察让她放下手机不拍,她坚持拍。实际上,在视频女拍着视频的同时,警察不可能在此时向她和手机出示证件,证件上有受法律保护不得外泄的个人信息,包括身份证号。在场有穿着制服的警察,已经向视频女说明女调查官的身份。在已经有警方人员在场的情况下,没有必要要求后续每一个到场的警官都一一出示证件。这是全球通行的惯例。
过后调查官向视频女解释相关法律规定,并告知她被撞伤这起事故已经交由交通意外组处理,让她建议她带着伤情报告去警察局。但视频女坚持说她无法前往警察局录口供,还说“叫新加坡所有的警察过来”。